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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8日,金钼股份及董事长柳晓峰、董事会秘书李辉收陕西证监局警示函。
经查,1月5日,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关于集团审议12项议案的文章,其中一项为“关于对金钼股份流通股1.5%进行自主减持的议案”。1月6日收盘后,金钼股份披露公告,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不超过金钼股份总股本1.5%的股份。公司自行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减持计划的敏感信息,虽于当日晚间将该文章删除,但先于指定媒体发布,违反规定。
经查,公司控股股东金钼集团于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,审议了“关于金钼股份债权类资产账务核销处理的议案”、“关于金钼股份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”,审议通过后,公司进行了相应财务处理,相关资产核销及报废会计处理发生在2022年度。
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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