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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鼎股份12月14日公告,公司股东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。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股东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、邹春元、廖新辉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。据查,公司股东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、邹春元、廖新辉存在履行业绩补偿及信息披露不及时情况,且未及时披露解除一致行动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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